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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5:04:0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高职高专批次的录取,福建省的考生实行“按考生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模式;省外的考生按招生省份的规定实行,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录取。

3.被录取新生到学院报到时,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进校学习一学期后,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并符合学院有关转专业管理规定者,可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办理。

4.执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5.报考我院考生的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6.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7.无外语语种限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8、空中乘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鉴于有利于该专业就业岗位需求,非特定身体要求):

(1)身高

男:173cm-185cm

女:162cm-175cm

(2)无明显“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四肢关节活动功能正常。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纹身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3)无色觉异常(色弱、色盲),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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