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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9:58:3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各招生专业录取批次均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录取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3.在2023年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中,对于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按类分批次,根据专业计划,依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于实行以“学校+专业(专业类)”为单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类别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

4.在2023年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中,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院校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

5.春季高考投档录取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有关文件执行。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7.录取相同条件的考生时,根据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录取规则执行,按投档位次排序。

8.各专业不设分数级差,各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六条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633-8109215。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招生网站、官方公众号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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