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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9:57:0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淄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淄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按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坚持依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身高:女生,163cm-174cm;男生,173cm-185cm。

2.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皮肤病及慢性病、遗传病史。

3.身材匀称、五官端庄、肤色健康。

4.无口吃、无明显“O”型或“X”型腿。

5.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

6.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7.身体条件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8.政审: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安排及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在外省区的录取批次按照本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依次进行。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区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2.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3.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相关省区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有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参考综合评价信息)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要求,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报考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6.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7.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8.春季高考专业:按照专业类别及考生专业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9.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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