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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9:04:0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2023年招收26个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学校通过相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 调档比例: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专业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区、市)单科成绩排序规则录取,无统一规则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录取。当专业录取不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2.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已经投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总成绩排序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排序位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确定,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3.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和文化统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达到专科合格线,学校以专业成绩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4.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成绩相同时确定录取专业及专业调剂的重要参考。

第十七条 执行国家及各省市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衡量自身身体条件后谨慎报考。

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艺术教育、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招生章程按规定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 其他要求

小学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考生考试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公共课程统一开设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通过我校有招生计划的省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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