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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14:5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我校在四川省实行多批次录取(即分别在艺体专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对口高职专科批次、藏区1+2批次投放招生计划),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的安排参加相应批次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学校严格按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原则接收考生投档,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

4.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在已投档考生中,总分相同优先录取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高分者;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高分者。

6.艺体类专业只限在四川省招生,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

7.学校执行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加分投档政策。

8.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