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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6:34:1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最新颁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我校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第十二条  我校计划内招生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招生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第十三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  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考生填报志愿数量,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第十六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委、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