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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英才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0:19:5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山东英才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山东英才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各省规定的美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山东省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 综合分(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 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美术类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参照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 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如所在省份无具体投档录取要求,我校将按考生 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课(含政策分) 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文化课成绩排名并列时,依次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 学成绩排序,单科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音乐、舞蹈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各省音乐舞蹈类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各省规定的音乐、舞蹈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山东省音乐、舞蹈类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音乐类、舞蹈类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 30%计算。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音乐、舞蹈类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参照所在省份的音 乐、舞蹈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如所在省份无具体投档录取要求, 我校将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