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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9 14:42:0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长沙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长沙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录取规则

(1)学校艺术类专业包含美术学、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法学、音乐学、舞蹈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十个专业。投档录取办法原则上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

(2)考生专业成绩直接采用生源省份的省级统(联)考相关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

(3)生源省份举办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统(联)考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采用所规定的省级统(联)考成绩。如没有举办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统(联)考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则采用音乐学、舞蹈学省级统考成绩,同时须满足第十三条规定的身体条件。

(4)如生源所在省份未明确录取规则,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

附:第十三条规定的身体条件

第十三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单眼裸眼或矫正视力达到C字表0.5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语言功能障碍,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疾病;男生身高175cm至185cm,女生身高163cm至175cm。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Ⅳ类标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