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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6:29:4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1、江苏省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按投档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规则择优录取。

2、江苏省编导类专业,使用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省控线,按投档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规则择优录取。

3、江苏省音乐类专业使用省音乐类(声乐、器乐)专业统考成绩,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按投档分(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平行志愿规则择优录取。

4、江苏省非统考类艺术专业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按投档分(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外省(市)艺体类有统考成绩的专业,认可其统考成绩。外省(市)艺体类、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执行各有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

6、对各省(市)进档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依据投档分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录取。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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