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玉林师范学院

玉林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6:35:3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玉林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玉林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我校认可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省划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艺术类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录取,即“先志愿,后专业分,再文化分”的排序规则:以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位次、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参照志愿,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如果此项与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所在省文件为准。

(二)湖南省艺术类考生,分数线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采用湖南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投档,投档完成后按照上述“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四条  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填报舞蹈学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其身高将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二)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等专业的学习需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制药、生物科学、农学、园艺、园林、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体育类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