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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0:54:5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非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为文科和理科),艺体类(音乐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考音乐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及术科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区、市)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根据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档。广东省内考生按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广东省外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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