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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1-13 14:14:4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北方民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北方民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艺术类专业,我校使用生源省份的统考或联考(以下简称“统(联)考”)专业成绩,执行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安排专业;同分时,统(联)考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2.以非平行志愿方式(顺序志愿)投档的艺术类专业,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使用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综合成绩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生源省份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宁夏招生时,考生须取得音乐类或舞蹈类统考合格成绩。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甘肃广西贵州山西山东招生时,学校使用生源省份组织的专业统(联)考成绩;在河北云南招生时,学校使用生源省份组织的专业校际联考成绩;在浙江招生时,使用浙江省组织的时装表演类省统考成绩;在河南招生时,使用河南省组织的表演类省统考成绩;在湖南招生时,使用湖南省组织的表演类(服装表演)省统考成绩;在广东湖北招生时,使用广东、湖北省组织的音乐学(类)省统考成绩。

5.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最终录取规则以学校公布的《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本(预)科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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