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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更新:2021-11-24 9:18:1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1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2021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注:以上专业学制三年

二、招生对象

1.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2.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参加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相关考生报考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报考粤菜师傅班的考生需为饮食行业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相关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方可通过报名审核。

5.报考南粤家政班的考生需为家政行业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相关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方可通过报名审核。

6.报考基层卫生人才班的考生需从事与所报专业对口工作,由所在单位开具相关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方可通过报名审核。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考生登录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下称“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已参加广东省2021年高考报名且获得考生号的考生直接使用原考生号进行志愿填报,无需重新进行高考报名),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志愿填报以及报考资格审核、复核。

2.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30日10:00。

3.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简章,了解招生专业、各类专班的报考条件、办学地点、办学形式,结合自身实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

4.报名及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不得修改已填报的个人信息或院校专业志愿。因未认真查阅或向我校咨询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而无法获得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上传证明材料

1.广东省户籍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2.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港澳考生上传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上传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3.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4.退役军人考生。满足上述1、3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考生还须上传本人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原件电子版。

5.申请科目免试的考生。需登录我校免试申请系统(扫描以下二维码或点击文章下方“阅读原文”)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与我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证书。

已参加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考生报名号的考生无需再提供户籍和高中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三)考生身份类型确认

退役军人指符合相关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和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的下岗待岗职工;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高素质农民指长期稳定以农业及关联产业为主要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水平,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主要劳动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以上四类人员的考生身份,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四、资格审核

高职扩招考生报考资格审定工作实行网上审核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我校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以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若因考生未正确填报联系方式,我校无法联系考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于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我校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核期间,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并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五、报考流程

2021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六、考核要求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考核。“文化素质”考核40分,参照相当于高中阶段(含中职、技校)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文化基础学业水平考试难度要求确定考试内容;“职业技能”考核60分,参照招生专业大类基本职业能力素养要求确定考试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1年10月10日

考核地点:详见准考证注明

(四)科目免试相关

考生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免予“职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成绩按满分计入总分。

考生申请免予“职业技能”考核后,仍需参加文化素质考核,总分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计算。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社会人员提升学历学历计划考生,录取时根据报考专业及各类型人员招生计划,由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分点考生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二)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工作拟于10月18日-25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测试结束后,我校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根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相应功能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我校对《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由校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直接寄送至录取考生,确保寄送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确保邮件安全。

(五)新生注册与复查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缴交学费。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校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我校按规定取消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补录。

八、人才培养

(一)培养模式和毕业证书

采取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符合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学籍管理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试点班学制统一为3年。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入试点专业或其他专业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九、信息渠道

我校高职扩招招生信息均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zs.gdip.edu.cn)或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学院官方公众号(微信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十、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230900

传真号码:020-61230898

电子邮箱:305@gdqy.edu.cn

学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

学校网址:http://www.gdq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dip.edu.cn

(二)招生监督及申诉

学校纪检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潘老师

监督电话:020-61230812

传真号码:020-61230000

电子邮箱:gdqyjw@gdip.edu.cn

十一、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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