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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7:35:0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文华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文华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1、我校2023年不组织艺术类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2、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要求;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美术、设计类: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

舞蹈类: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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