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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7-26 15:31:1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类)录取,无志愿级差。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美术学及音乐学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 +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0.4】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录取。

舞蹈学专业,按生源所在省相关投档规则和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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