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3 9:07:3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1.调档比例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专业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男女比例不限。

3.加分政策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按照我校在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选科政策执行。

5. 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规则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3-185CM,女生身高162-175CM,体形匀称;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矫正视力不低于1.0,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口吃、耳鸣现象;未经面试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将进行面试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该专业要求学生劝其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6.其它规则:往届生无限制。

第十二条

1.语种要求: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学院开设英语公共课。

2.单科成绩要求:无要求

3.体检要求

学校新生录取和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相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要求:无中外合作办学

5.其它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