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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北京网络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6-3 15:44:3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北京网络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北京网络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2.专业分配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高者,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靠前者,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入报考专业。

3.加分政策

对考生加分的处理按招生省份的规定执行。学校认可招生省份的加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则,按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考生,符合选考科目要求,按照招生省份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不限语种

2.单科成绩要求:单科成绩没有要求

3.体检要求:被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的,予以正常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在符合以上体检要求的基础上,我校对考生的身体状况的补充规定:

(1)对视力的要求:双眼无色盲、色弱或弱视;矫正视力达5.0及以上。

(2)对身高体重的要求:男170CM-185CM、女160CM-175CM,体态匀称。

(3)五官端正、形象好、听力正常、身心健康、无纹身。

(4)对既往病史的要求:无精神病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5)对表达能力的要求: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6)对过往记录的要求:在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