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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16 17:06:0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七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当各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区、市),执行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八条 对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九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各省(区、市)在投档时投档成绩如有小数时,以带有小数的投档成绩为准进行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我院分省招生计划按照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进行分配。在省(区、市)投放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和我院专业规模进行编制。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药学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单色不能识别者不予录取,学院将在新生报到后组织统一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统一指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复查,对于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区、市)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我院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录取信息发布途径

由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公布,亦可与我院电话查询。信息以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名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