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1、学校录取新生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身体健康条件。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艺术类招生专业,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我校认可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加分或降分相关规定。
6、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备注:以上录取原则适用于所有类型考生
招生条件
1、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关于2025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2、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3、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4、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5、 河北省高职单招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6、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外语语种,但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7、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8、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