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5:58:0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二)对符合生源省份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三)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不限选考科目要求,志愿填报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四)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进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专业类)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五)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七)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各专业对录取考生的身体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