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如出现总分(含加分)相同的考生,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成绩高者择优录取。
第十条 艺术类招生专业,我校认可各省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线,在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省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五条 对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