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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28 11:46:3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规则

(一)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普通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严格按照各省投档排序规则执行。当组内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三)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总成绩进行排序,排序规则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艺术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50%(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二条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升学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音乐、舞蹈、表演、美术类专业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外语类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除上述专业外,其它专业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体检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我校将对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地分别报各省、地(市)级招办,并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注销。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体检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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