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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5:08:2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三)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根据各省的投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采用专业志愿清的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根据专业及分数排序,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我校招生办公室决定。

(五)执行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六)学校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程序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