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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1:08:1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录取: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 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除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外,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若考生选报了不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将由学校负责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同分排名处理:执行各省关于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中总分相同的排序方法,按位次先后进行录取。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总分投档。

8.录取结果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gnhvc.edu.cn/zsjy/)查询、寄发录取通知等形式。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