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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16:26:5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工作在相关各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依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其成绩在可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仅在我省招生,依据我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按照进档考生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及外语语种;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经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投档成绩的加分项目,我校予以认可。

第十四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要求,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录取结果,接受考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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