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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0:40:4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录取时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政策。学校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考生志愿优先,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单列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艺术、体育专业提前批录取规则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学校外语课程只进行英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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