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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0:44:3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提档。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原则上按“专业清”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若服从调剂,将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将按规定作退档处理。

3.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共两个,分别是音乐表演和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都仅在河南招生,按河南省的投档规则执行。

1.音乐类(音乐表演专业)

按照河南省高招录取关于音乐类的投档规则,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美术类[ 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专业]

按照河南省高招录取关于美术类的投档规则,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时原则上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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