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首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专业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3.在吉林省,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录取批次为提前批。考生需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均合格的考生,按招生计划中的男女比例、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4.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在青海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标准以生源省份司法厅的统一要求为准,没有统一要求的,参照吉林省标准执行;在北京市的招生标准,参照吉林省的标准执行。录取批次及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时间、地点,详见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通知。
5.录取时,专业(类)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专业志愿无级差要求。
6.对于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规定了相关的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具体方法如下: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3+1+2”改革的省份,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以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再选科目总分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以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再选科目总分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3+3”改革的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不做选考科目要求。
7.体能训练专业:考生需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体育加试;对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体育成绩较高的考生;体育成绩相同的,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8.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9.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10.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投档。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