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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1:28:5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授课均为英语。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1.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视各省(市、区)生源质量等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4.专业录取:进档考生,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湖北省、重庆市等高考改革省(市、区)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

1.按顺序志愿录取,调档比例按省级招考机构有关规定执行。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

2.录取控制线执行省级招考机构统一划定的控制线,录取规则按省级招考机构有关要求执行。

3.进档考生,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吉林省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统一考试

1.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根据单招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设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文化素质测试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采取“线下机考”形式进行。

3.录取考生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职业技能测试、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