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1.提档比例: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2.报考我校美术、音乐、体育等艺体类专业的考生,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录取规则:对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总成绩×0.5+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25;(2)体育类录取规则:对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高考文化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50×750×50%,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0.5+专业省级 统考成绩×2.5。
(3)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外语成绩排序。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4.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5.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普通专科批次凡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语文成绩、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五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择优,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