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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6:51:2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湖北恩施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湖北恩施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所有招生专业均不受男女比例和民族限制,即汉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享有同等的报考录取权利,对少数民族考生按有关省招办规定的优录政策录取。

第十条 专业教学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退学。

第十二条 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考生所报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身体受限或单科成绩受限者除外)。

第十三条 坚持优录原则,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优录政策执行,对于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进入专业时,所有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十四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所有艺术专业科目不限。各省统考所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其他各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我校认可相应省招办所指定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1.湖北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投档分数结构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综合分;

(2)舞蹈学、舞蹈表演: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投档,根据投档情况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外省考生,我校承认当地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若各省艺术类录取规则不明确,则按照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以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投档分数结构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综合分;

(2)舞蹈学: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投档。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3.我校护理学(口腔护理订单班)专业填报要求:形象气质佳,口齿清楚;

护理学(艺术护理英才班)专业填报要求:形象气质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规定,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医学类相关专业。

第十六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所有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各省统考所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体育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若各省体育类录取规则不明确,则按照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文化成绩×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综合分,根据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民族班录取原则:凡湖北省内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且分数在湖北省本科分数线下4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学校根据省招办对民族班的投档人数,按考生实际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按专业计划数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凡按志愿录取或征求意见后本人同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换录、不退档、不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