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工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湖南工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调档比例。学院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院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二十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专业录取以投档成绩为准,凡投档成绩未包含的政策加分不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分科类(专业组)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志愿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录取到该科类(专业组)其他未完成计划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原则上作退档处理。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区、市),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文综或理综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湖南省“楚怡工匠计划”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认可各省(区、市)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未明确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由学院确定投档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