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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9 14:22:4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长沙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长沙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相应省份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本科层次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应省份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考投档录取的政策规定。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八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的招生录取按国家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

学校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省份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确定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录取到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

(1)学校艺术类专业包含美术学、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法学、音乐学、舞蹈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十个专业、体育类专业包含体育教育专业。投档录取办法原则上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

(2)考生专业成绩直接采用生源省份的省级统(联)考相关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

(3)生源省份举办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统(联)考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采用所规定的省级统(联)考成绩。如没有举办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统(联)考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则采用音乐学、舞蹈学省级统考成绩,同时须满足第十三条规定的身体条件。

(4)如生源所在省份未明确录取规则,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体育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统(联)考成绩。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可在各省招生办网站查询。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学校在招生信息网(网址为:zsxx.csnu.edu.cn)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