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暨南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暨南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的投档比例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平行志愿批次普通类考生出档后,在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我校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 投档和专业分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原则上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具体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加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等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项目。
第十七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排位在前者优先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但未提供排位的,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设4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凡报考并上线者,将按照学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同意专业调剂者,非改革省份在四个专业范围内调剂,改革省份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只招收填报该学院各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入学后如需申请转专业,仅限在该学院四个专业间进行。
第十九条 录取至商务英语、旅游管理和国际商务3个标注为国际班专业的考生,须按普通专业标准向我校缴纳四年学费(包括在外方合作高校学习期间)。
1.在暨南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普通本科生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以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费用。在外方合作高校学习期间须正常向我校缴纳学费。
2.在外方合作高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按外方合作高校当年标准向外方合作高校缴纳,生活费、住宿费由学生自理。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我校在所有招生省份均使用专业术科省级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专业术科省级统考且合格。
我校各艺术类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
1.报考戏剧影视导演、动画、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对应首选科目组合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山东和浙江为普通类一段线,其他各省为普通类本科线);
2.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对应首选科目组合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除广东省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对应首选科目组合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外,其他各省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对应首选科目组合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按招生计划和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排位在前者优先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但未提供排位的,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专业术科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进行。
第二十三条 护理学专业仅招收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护理学、运动训练、艺术类(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2025级深圳校区各专业新生试行第一学年在广州石牌校区集中培养,第一学年结束后返回深圳校区培养。
第二十七条 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专业特点,临床医学(含校本部班、省二医班、深圳班和全英语教学等4个专业)、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护理学、药学(含全英语教学、笃行精药班等3个专业)、中药学、生物制药等13个专业,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对经复查专业体检受限或不符合入学标准者,依据学校相关政策转入不受限的低录取分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公布。我校的录取结果通过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暨南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以供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