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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9 17:24:5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广东培正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广东培正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其它省(区、市)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其它省(区、市)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平行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美术类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方向)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合作国家为英语语种国家,只招高考外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生,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投档单位)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在广东省,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高考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95分)的考生;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英语学前教育人才,只招高考外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生,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湖南福建浙江山东重庆海南省(区、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相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