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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康养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5:44:4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北海康养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北海康养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高职对口中职招生仅录取中职学校毕业生广西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学生。报考高职对口中职招生的学生要求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及相关主管部门所要求的条件,并办理好高考报名手续。高职对口中职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学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第十三条 单独招生仅招收广西区内具备当年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单独招生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我校单独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