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四川传媒学院

2025四川传媒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28 11:08:5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四川传媒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四川传媒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十一条 学校2025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 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须达到100分(满分150分)及以上。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舞蹈类专业的考生,不同专业招收舞种有以下要求:

1.舞蹈表演:招收中国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的考生

2.舞蹈编导:招收中国舞的考生

3.舞蹈教育:招收中国舞的考生

4.流行舞蹈:招收流行舞的考生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不同专业招收声乐唱法有以下要求:

1.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通俗唱法的考生

2.音乐表演: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的考生

3.音乐学:招收音乐教育(声乐)民族、美声唱法的考生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要求。

第十七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传媒学院招生处网站查询。

第二十条 我校在录取时,艺体类和普通类专业,均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安排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艺术类投档成绩同分考生,按照专业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按比较结果安排专业。

第二十二条 对普通类投档成绩同分考生,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确定先后排序,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按比较结果安排专业。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校航空类专科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因专业特点和行业要求,建议考生报考时参照以下条件:

(一)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二)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求163-175cm;男生身高要求173-185cm;

(三)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四)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五)面部、颈部、胳膊、手部、腿部无明显疤痕或印记,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六)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七)行走正常无明显的O型腿、X型腿;

(八)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九)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