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严格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我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考生按自愿选择填报。
第八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录取,文理兼收。我院认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省级统考成绩。
第九条 学院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成绩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全国统考科目成绩之和高的考生;若全国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首选科目(或选考科目之和)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专业特殊要求
(一)化工类招生专业限报要求:
1.色弱色盲;
2.高度近视(800度以上);
3.肢体残疾。
(二)机电类招生专业限报要求:
1.色弱色盲;
2.肢体残疾。
(三)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招生专业限报要求:
1.色盲。
(四)表演艺术招生专业填报建议:
1.无肢体残疾;
2.无听力障碍;
3.无口吃;
4.无可见文身。
第十二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次投档(第一次平行投档志愿)考生,若在第一次投档(第一次平行投档志愿)录取人数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