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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2023-6-7 16:53:3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2023年学校招收15个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学校通过云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报考指南、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原则上为英语语种,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纪委严格全程监督录取工作,考生成绩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投档分数为准。

第十七条 同一投档批次中,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同分,承认省级排序规则,考生专业安排志愿优先。

第十八条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按考生投档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报考要求的专业。

第十九条 当录取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以及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报考云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的相关事宜,按照《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建议慎重考虑报考师范类专业。

第二十二条  具体招生专业要求:

1、所有专业要求: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劳动、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2、师范类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及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要求:

(1)五官端正,性格开朗。

(2)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

(3)面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4)口齿清楚,听力不低于5米。

(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肾功能正常,无各类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病。

(6)身体无残疾、无缺陷。

(7)无重大心肺功能疾病。

(8)语言表达能力好。

3、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身材匀称。

4、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艺术设计专业需参加由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学校认可专业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