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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1 9:05:0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一)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

(二)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无专业加试要求。

(五)对于浙江考生:根据“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根据浙江省考试院按本段位(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公布选考科目范围,考生选考科目只需一门在学校选考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专业,不限选考科目的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

(六)对于浙江省以外的考生:对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七)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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