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1 9:32:2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含单独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标准,择优录取。

(一)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公布选考科目范围(部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有一门在学校选考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专业。

(二)学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三)浙江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四)其他省份考生录取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专业加试要求:无。

(2)外语语种要求:无(教学以英语为主)。

(3)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