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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4:23:5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一)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二)录取具体方式

1.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  社会体育专业依据《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简章》的有关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的通知,2023年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为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五个专业。报考以上五个专业的考生参照司法行政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对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提前批次(专科)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三)体检要求

1.  报考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录取时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2.  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历届比例限制。

(四)外语语种要求

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