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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0:37:5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八条 2023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美术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体育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图档案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18个专业招生。其中,艺术教育专业主要培养书法教育方向人才。具体招生计划按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安徽省艺术类招生办法执行。报考我校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美术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模块的考试。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省统考各模块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体育教育专业招生按照安徽省体育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时,依据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十三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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