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一)社会声誉
★甘肃省首批高水平职业院校
★首批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训基地
★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
★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护理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
★中华医学会全国卫生职业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主任和秘书长单位
★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
★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
★全国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理事长单位
★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
★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全国职业院校德育教育示范基地
★全国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全国心理教育百校工程科研基地
★全国创建和谐校园先进单位
★全国卫生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创新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
★中医药鲁班工坊合作共同体常务理事单位
★全国岐黄中医药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长单位
★全国数字化口腔医学(技术)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长单位
★甘肃省卫生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单位
★甘肃省医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甘肃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秘书长单位
★甘肃省文明单位
★甘肃省省级文明校园
(二)办学规模
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继续教育学生1100余人
(三)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培养层次
高职(专科)
二、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2025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以下简称“综合评价录取”)。
三、报名
所有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4〕14号)执行。
四、志愿填报与录取
(一)志愿设置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1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第一次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二)志愿填报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k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8:00至3月27日18:00,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2025年4月2日8:00至18:00。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三)投档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A、B、C、D、E分别赋分为5分、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10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四)录取
综合评价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成绩处理与数据准备于2025年3月28日至30日进行,录取工作于2025年3月31日至4月1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工作于2025年4月3日进行。2025年4月4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2025年4月4日至5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五、招生专业
2025年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专业分配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录取过程中,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七、学生待遇
通过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在毕业文凭、就业派遣和奖助学政策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八、奖、助学政策
学校建有完善的“奖、助、贷、减”等学生资助制度与体系,助力学子圆梦大学。优秀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学校奖学金1000元~1600元/人/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按助学金发放政策评定后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2500元~4900元/人/学年,以及其他校内相关减免政策。
九、学费、公寓住宿费
1.学费收取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4500元/学年。
2.公寓住宿费收取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1100元/学年。
十、优越的生活条件
生活设施齐全。学生宿舍实行公寓管理,住宿4人/间;学校餐厅食品丰富多样;校园内还设有银行、超市、快递收发点等,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
十一、广阔的就业前景
为进一步提升就业质量,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校企深度合作,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就业基地实现招生、培养、就业闭环培养过程,向毕业生提供更多实习就业机会,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近三年我校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态势良好,就业率达到了90%以上。
十二、多渠道的升学途径
(一)专升本
1.免试生推荐报考入学。高职(专科)在读期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我省招生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符合省教育厅规定比赛获得名次的学生免试升入本科院校。继续完成全日制本科教育,获得本科文凭。
2.统一考试入学。学生在临近毕业时报考,参加全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本科院校要求,可继续完成全日制本科教育,获得本科文凭。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学校与兰州大学开展在校专科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联合办学,入学即可申请,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创新,建立适应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既能充分利用兰州大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又为学生学历提升提供有效途径。学生在完成全日制专科教育半年之后,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条件可申请办理甘肃省自考委和兰州大学颁发的相应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根据《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甘考委发〔2023〕3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业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护士资格证书,可与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过程性考核课程的相应五门课程进行互认,深入促进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职业技能教育的结合。
(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学校还与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联合办学,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多样化学习需求。目前开办有护理学、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药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的本科层次成人教育。形成了大专与本科并存、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并存的办学模式。
十三、开放的国际合作交流办学机制
学校致力于职教出海,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先后与日本、伊朗、巴基斯坦、德国、菲律宾等10余个国家的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拓展打造“中日护理”,推进“中德康养”,培养医养结合方向国际化人才60余人。与菲律宾亚洲圣多米尼克学院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被亚洲圣多米尼克学院授予“一带一路医学教科研基地”;与巴基斯坦巴哈瓦尔布尔伊斯兰大学签订合作协议,被巴基斯坦大使馆评为“中巴教育国际合作突出贡献奖”。
十四、院士进校园,博导入课堂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抗癌协会理事长樊代明,中国工程院院士、山东省肿瘤医院院长于金明,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所长陈和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党委书记赵红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党委书记赵振堂等院士走进学校,为师生带来汇集思想、智慧和精神的科学课堂,让学生近距离感受到科学家、医学家的人格魅力,赋能学科建设,助力临床实践,促进创新成果转化,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能力,激发学生对科学探索的兴趣,增强科技创新意识,从而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与时俱进的、服务基层的医学专业人才。
十五、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0931-8260079、8265936
暑期值班电话:
17318715919、18119355919
学校网址:http://www.gswzy.com.cn
招生网址:
http://www.gswx.com.cn/zszt/index.htm
十六、本简章由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实习就业与校企合作处负责解释,如简章与上级部门文件规定有冲突,以上级部门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