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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更新:2025-6-6 10:33:1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年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主要包含院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120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前身可追溯到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2年设立的图画制图系。1953年更名为华中师范学院图画系。1985年,华中师范学院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恢复美术系。2004年正式建院。学院设有美术学系、艺术设计系、造型艺术系,有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四个本科专业,有艺术学、美术与书法、设计、设计学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先后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美术学院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为引领、以育人为核心,突出美术教育办学特色,积极拓展设计艺术、造型艺术学科的发展空间,坚持人工智能技术与设计学科深度融合,不断探索国际化办学培育途径,力争建设成为国内高水平的美术教育、美术创作、艺术与科技交叉融合发展的研究型学院。学院现有专兼职教职工1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60余人,长江学者、湖北名师、桂苑名师等各类学者名师近10人次,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40多人。学院拥有“湖北名师工作室”“信息化教育空间整体设计”2个省级教学团队和“版画工作室”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设有文化与教育建筑研究中心、当代艺术研究所、美育研究中心、长江创意设计研究院等4个校级研究基地,主办《美育研究》辑刊。“艺术与科技交叉学科平台”整合了设计学、心理学、人工智能技术等多学科师资力量,围绕智能化艺术、可视化交互、数据叙事、适老化设计等前沿领域,在人机协同的创新语境中构建出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的新体系。近年来,学院教师先后承担和完成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省级社科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20余项,省部级项目40余项,在《文艺研究》等CSSCI期刊上正式发表100余篇,出版专著、画册、教材等七十余部,获得省市级各类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10余项。

美术学院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700余人,硕士研究生近300人;另有教育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余人。作为华中地区美术教育与研究的重要基地,近年来,美术学院紧跟国家战略部署,紧随时代变革节奏,紧扣学科发展脉络,积极拓展创新视野,实施美术类、设计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在人工智能+、文化创意、国际化等方面聚焦发力、亮点纷呈,人才培养和创作研究成绩斐然。师生作品在全国美展、全国版画展、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北京国际双年展、金陵百家画展、未来设计师、中国好创意、大广赛等国内外各类专业展赛中获奖及入选千余件。学生作品还多次在威尼斯国际表演艺术周、伦敦设计节科技艺术展等国外重要展览展出,获奥地利林茨国际电子艺术奖荣誉奖、英国流明数字媒体艺术奖等。各专业就业率近年来均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除了进入到全国各地各级学校任教以外,还有多人进入到腾讯、网易、百度、字节跳动、中国建筑设计院、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武汉规划院、中建集团、融创国际、竞技世界、比亚迪汽车、东风汽车、长江传媒等知名企业,广受用人单位好评。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1.招生专业:美术学(公费师范)、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说明: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进校后第一年按照大类打通培养,在二年级上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但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班。

2.招生省份及计划:192人

省份美术学(公费师范)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河北147
山西411
辽宁100
浙江021
安徽034
福建156
江西125
山东322
河南6410
湖北181323
湖南068
广东1210
广西225
重庆132
四川604
贵州602
云南020

说明: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省份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且文化成绩和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三、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美术与设计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云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其中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云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总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4.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纪委办) ,邮箱:zb@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120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1953年成立的华中师范学院音乐系,2004年正式成立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期以来,学院深耕音乐师范教育,在国内外音乐教育领域享有盛誉。特别是2019年音乐学专业和2021年舞蹈学专业相继获批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2021年音乐学(师范)专业通过教育部二级师范认证,开启了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新征途。

学院现有博士招生方向2个(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舞蹈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舞蹈学)。下设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含钢琴、声乐、器乐三个教研室)、理论与创作系、舞蹈教育系4个系部,拥有中国合唱艺术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音乐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省中国艺术歌曲研究与推广中心、湖北文艺评论基地、红色音乐文化研究中心、国风雅歌艺术中心、音乐研究所等多个省部级科研实验平台。

学院现有本科、硕士生、博士生800余人,教职工85人,其中专任教师70人,教授、副教授44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47人,拥有博士学位、海外教育经历者占50%以上。此外学院还先后聘请黄华丽、欧建平、胡智锋、肖向荣、廖昌永、张巍、苏娅等一批优秀的音乐家、舞蹈家、教育家担任讲座、客座和特聘教授。学院具有雄厚的音乐表演实力。多位教师获得金钟奖、文华奖、中国戏剧梅花奖、青歌赛合唱奖、荷花奖和桃李杯等奖项,具有丰富的教学与指导经验。近年来,学院师生先后4次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4次受国家汉办委托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进行孔子学院巡演,多次参加“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生文艺会演等活动。学院Tiankong合唱团、大地舞蹈团、“阳光”爱乐交响乐团等师生团体先后在国家大剧院、莫斯科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大厅、美国卡内基音乐厅、芝加哥交响音乐厅、维也纳音乐厅等国内外艺术殿堂举办近百场专场音乐会,载誉而归,赢得了国内外同仁的高度赞扬。

学院立足音乐师范教育。学科主要特色方向有:中国音乐研究(聚焦荆楚文化特色)、音乐教育研究(聚焦师范特色)、音乐表演和创作研究(聚焦实践特色)。部分研究成果居国内领先地位。新世纪以来,学院先后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00余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90余项,在CSSCI来源期刊等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23篇,出版专著教材90余部,论著先后多次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等。

几十年来,学院始终以培养“卓越音乐教师”和“音乐美育引领者”为己任,累计培养各类学生5000余人,其中一大批已成长为中小学优秀教师、高校知名学者和文化艺术行业精英骨干。特别是近年来,学生中先后涌现了“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全国优秀青年典型。

音乐学院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担当文化使命,以“办一流音乐师范教育”为愿景,着力培养具有中国气质、国际视野、创新精神、综合人文素养的高水平复合型音乐师资、表演编创人才和科研人才,努力成为国家基础音乐教育的引领者、长江文化品牌的贡献者和荆楚文化艺术国际交流的推动者。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1.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专业要求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声乐主项仅招收美声或民族唱法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钢琴主项仅招收钢琴主项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西洋乐主项仅招收长号、长笛、单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手风琴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民乐主项仅招收二胡、古筝、琵琶
音乐学非公费师范,声乐主项仅招收美声或民族唱法
音乐学非公费师范,钢琴主项仅招收钢琴主项
音乐学非公费师范,西洋乐主项仅招收长号、长笛、单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手风琴
音乐学非公费师范,民乐主项仅招收二胡、古筝、琵琶

2.招生省份及计划:126人

省份音乐学(公费师范生,声乐主项)音乐学(公费师范生,钢琴主项)音乐学(公费师范生,西洋乐主项)音乐学(公费师范生,民乐主项)音乐学(非公费师范,声乐主项)音乐学(非公费师范,钢琴主项)音乐学(非公费师范,西洋乐主项)音乐学(非公费师范,民乐主项)
山西11000000
吉林01000000
安徽11002110
福建00001100
江西00004301
山东21002201
河南21114311
湖北9822121022
湖南00006621
广东10002211
四川64000000
贵州20000000
预留/4

说明: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手指均无疾病。

3.具有较好的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基本音乐理论。

4.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音乐专业统考并合格,且省统考主项(声乐唱法、器乐种类等)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应具体要求。

三、录取规则

1.考生省统考主项(声乐唱法、器乐种类等)必须符合我校音乐学相应报考专业对应具体要求。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音乐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其中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3.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音乐学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纪委办) ,邮箱:zb@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120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1953年成立的华中师范学院音乐系,2004年正式成立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期以来,学院深耕音乐师范教育,在国内外音乐教育领域享有盛誉。特别是2019年音乐学专业和2021年舞蹈学专业相继获批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2021年音乐学(师范)专业通过教育部二级师范认证,开启了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新征途。

学院现有博士招生方向2个(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舞蹈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舞蹈学)。下设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含钢琴、声乐、器乐三个教研室)、理论与创作系、舞蹈教育系4个系部,拥有中国合唱艺术研究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音乐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省中国艺术歌曲研究与推广中心、湖北文艺评论基地、红色音乐文化研究中心、国风雅歌艺术中心、音乐研究所等多个省部级科研实验平台。

学院现有本科、硕士生、博士生800余人,教职工85人,其中专任教师70人,教授、副教授44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47人,拥有博士学位、海外教育经历者占50%以上。此外学院还先后聘请黄华丽、欧建平、胡智锋、肖向荣、廖昌永、张巍、苏娅等一批优秀的音乐家、舞蹈家、教育家担任讲座、客座和特聘教授。学院具有雄厚的音乐表演实力。多位教师获得金钟奖、文华奖、中国戏剧梅花奖、青歌赛合唱奖、荷花奖和桃李杯等奖项,具有丰富的教学与指导经验。近年来,学院师生先后4次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4次受国家汉办委托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进行孔子学院巡演,多次参加“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生文艺会演等活动。学院Tiankong合唱团、大地舞蹈团、“阳光”爱乐交响乐团等师生团体先后在国家大剧院、莫斯科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大厅、美国卡内基音乐厅、芝加哥交响音乐厅、维也纳音乐厅等国内外艺术殿堂举办近百场专场音乐会,载誉而归,赢得了国内外同仁的高度赞扬。

学院立足音乐师范教育。学科主要特色方向有:中国音乐研究(聚焦荆楚文化特色)、音乐教育研究(聚焦师范特色)、音乐表演和创作研究(聚焦实践特色)。部分研究成果居国内领先地位。新世纪以来,学院先后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00余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90余项,在CSSCI来源期刊等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23篇,出版专著教材90余部,论著先后多次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等。

几十年来,学院始终以培养“卓越音乐教师”和“音乐美育引领者”为己任,累计培养各类学生5000余人,其中一大批已成长为中小学优秀教师、高校知名学者和文化艺术行业精英骨干。特别是近年来,学生中先后涌现了“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全国优秀青年典型。

音乐学院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担当文化使命,以“办一流音乐师范教育”为愿景,着力培养具有中国气质、国际视野、创新精神、综合人文素养的高水平复合型音乐师资、表演编创人才和科研人才,努力成为国家基础音乐教育的引领者、长江文化品牌的贡献者和荆楚文化艺术国际交流的推动者。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1.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招考方向舞种要求
舞蹈学公费师范生仅招收中国舞、现代舞
舞蹈学非师范仅招收中国舞、现代舞

2.招生省份及计划:40人

省份舞蹈学(公费师范生)舞蹈学(非师范)
北京02
上海02
浙江02
江西02
山东30
河南30
湖北53
湖南010
广东02
四川40
预留02

说明: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气质良好、身材匀称、体型修长,身体各关节及骨骼均无疾病。

3.建议报考考生身高: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4.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份舞蹈学专业统考并合格,且舞种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应具体要求。

三、录取规则

1.考生省统考舞种必须符合我校舞蹈学专业舞种要求。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舞蹈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其中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3.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舞蹈学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纪委办),邮箱:zb@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 67863374、6786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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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zb@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120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开设于新闻传播学院,扎根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华中师范大学的百年学脉,植根在湖北省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重点建设单位,融合于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等复合型传播学科群。新闻传播学院拥有30年办学历史,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具有思想高度、专业深度与人文温度的新闻传播人才。

本专业致力培养“语言表达+媒介素养+文化传播”三位一体的复合型人才,核心课程包括普通话语音、朗诵艺术、出镜记者现场报道、即兴表达艺术、综艺主持控场、声音创意实践等,强调播音主持艺术与新闻传播理论的深度融合,《出镜记者现场报道》《红色经典阅读与传播》为湖北省一流课程,构建起“课堂——实践——竞赛”一体化育人路径,通过课堂教学、校媒实践、社会调研、竞赛引领等多元手段,全面提升学生的语言表现力、镜头感知力和文化表达力。

本专业拥有全博士师资队伍,多人具博士后背景及一线媒体工作经历。团队中包括全国“金话筒”百优主持人、湖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省级教学名师,并常年邀请中央媒体及地方广播电视台名师担任客座教授。教师主持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发表高水准学术论文20余篇;多门课程获评省级一流课程、省级教学创新奖特等奖及全国高校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实施小班制教学,以“赛中学”模式打造个性化成长路径,学生作品频登央视、省级媒体,真正实现“名师带高徒”。

学院建有数字化录音棚、虚拟演播实验室、影视鉴赏教室、非线性编辑实验室、微电影工作坊、大学生乐读公众号等实践动手平台,为学生提供全流程实训支持。学生在全国“挑战杯”大赛、“中华经典诵读写讲大赛”、“齐越朗诵艺术节”等国家级赛事中屡获大奖,已连续两年成为湖北省唯一进入齐越朗诵总决赛高校。打造“艺小时”“新声班”等思政+艺术融合实践团队,形成“专业—价值—社会责任”贯通式培养格局。独创《红色经典阅读与传播》课程的沉浸式走读经典模式,带领湖北省20所高校课程联动,获教育部表彰,让青年之声读响时代。

毕业生就业于各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网络平台、教育培训机构及党政企事业单位,胜任播音主持、出镜记者、栏目策划、口语传播、媒介经营等岗位。部分优秀学子升学至中国传媒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曼彻斯特大学、悉尼大学等中外知名高校。通过“可播、可讲、可写、可研”的能力塑造,打开通向新闻、艺术、教育、文化等多领域的职业大门。

一、招生省份及计划

省份计划 (人)
湖北6
湖南6
四川6
山西6
河南6
合计30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省份组织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建议报考考生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无色盲、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普通话水平较高,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语调自然、流畅,表达能力强,有较好的综合艺术素养。

三、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4.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和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纪委办) ,邮箱:zb@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