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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1-30 11:24:5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河北地质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河北地质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非高考改革省份:对于设计学类、法学、产品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排队依次录取。若专业志愿相同,则按各省综合成绩(含小数点,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先比较专业成绩)、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按单科成绩语、数、外的顺序择优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专业组内的录取规则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非高考改革省份。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设计学类、书法学、产品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按照单科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考虑,单科成绩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

以上所有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所在省相关招生要求;我校分专业录取承认各省优惠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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