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宿州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宿州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历届之分。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
1. 艺术类、体育类招生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统考成绩,按照“综合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 安徽省内艺术类考生:学校舞蹈表演专业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舞蹈表演(中国舞方向)和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方向)两个培养方向。其中,舞蹈表演(中国舞方向)对考生舞种不做限制,在学校音乐学院培养;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方向)只招考试舞种为国际标准舞的考生,在学校体育学院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