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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理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6:23:4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保定理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保定理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原则是: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认可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已投档范围内,对于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与省艺术、体育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体育类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相关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统考成绩录取,各专业均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依次排序,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比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确实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意向的进行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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