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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财经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7-25 17:49:2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宁波财经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宁波财经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我校美术类(设计学类)、影视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制类、音乐类等艺术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以生源所在省统考录取规则为准,如生源所在省未定录取规则,则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美术类(设计学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 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位次号录取。

2、影视表演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位次号录取。

3、播音主持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位次号录取。

4、编导类: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位次号录取。

5、摄制类: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位次号录取。

6、音乐类: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位次号录取。

第十七条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不设单科成绩要求,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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