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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4 16:30:3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办法

1.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广告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所有专业批次均设置在高职(专科)批,其中艺术类各专业设置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并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投档原则。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各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学前教育专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早期教育专业、舞蹈教育专业和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均按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艺术类专业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投档原则。